写读后感时,除了描述故事内容,还要表达自己对的独特看法,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有条理地整理自己对书籍的思考与感受,以下是吾爱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分享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分享读后感篇1
午后阳光暖照,冬日的中午有点春的暖意,也是看书的好时光,我随手拿《西游记》看看,我无意中翻到第2回那里去看,之前在电视中看过,但原着还没有看过。我就把看了之后的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原着说到,孙悟空没有一把比较好的武器。经打听后知道东海龙王那里有很多很好的武器。悟空立刻来到东海龙宫,给老龙王敖广讲明了来这儿的目的。龙王不好推辞,叫虾兵们抬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股叉,悟空接过来玩了一阵,嫌它太轻。龙王又命令蟹将们抬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方天画戟,悟空一见,仍然嫌它太轻。龙王说:“再也没有比这更重的兵器了。”悟空不信,和龙王吵了起来,龙婆给龙王说:“大禹治水时,测定海水深浅的神珍铁最近总是放光,就把这给他,管他能不能用,打发他走算了。”龙王听后告诉悟空:“这宝物太重了,你自己去取吧!”孙悟空跟龙王来到海底,龙王用手一指说“放光的就是。”悟空见神珍铁金光四射,就走过去用手一摸,原来是根铁柱子,斗一样粗,二丈多长。孙悟空使劲用手搬了搬说“太长太长了,要是再短些,再细一些就好了。”孙悟空话还没有说完,那个宝贝就短了几尺,也细了一圈。孙悟空看了看说“再细些就更好了。”那个宝贝真的又细了许多,悟空拿过来,见上面写着“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顺手玩了一会儿,觉得十分好用。老龙王和龙母本以为这个宝物那里重那么大,孙悟空肯定拿不了,可是孙悟空的力气大得惊人,只好把宝物给了孙悟空。孙悟空很高兴的离开了东海龙宫,而龙王和龙母却很痛苦的说:“早知道就不和孙悟空说有这个宝物了。”
我读了之后很受感动,我读后明白了如果要得到任何一件东西,如果定下了目标,就要弃而不舍的去得到它。学习也是一样,只要你想学好它,就要努力的去学,就算你失去了一样东西,但是到最后,得到的比失去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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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只手》的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约翰欧文,他是当代小说文坛璀璨的明星,是数一数二的宗师,也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文学偶像。他的作品深受全世界读者的喜爱,世界各地都能买到他的小说书。小说描写方式诙谐幽默,人物性格刻画的'非常鲜明。
小说主人公之一的沃林福德是一个英俊潇洒,风流成性的电视新闻工作者,他在一次采访过程中不小心被狮子咬掉了一只手后,全世界都在嘲讽他。他的精神、事业和婚姻都因此遭受了打击,电视台工作也被边缘化,他还被同事们讽刺和愚弄,一连串的事情使他的自信心严重受挫。我相信是一次日本之行让他真诚的想改变自己的人生。他居然发现他可以成为别人励志的榜样,给与了自己更大的力量去摆脱过去的“沃林福德”。在这种情况下,著名手部外科医生扎耶克帮助他完成了移植手术。浪子回头金不换,这次手部移植手术也让他幡然醒悟,反省自己从前的生活。好景不长,这只手因为皮肤出现了排斥反应因而又被截掉了,好在事业回到了正轨。此时的他也已经重拾了自信,彻底跨过那段阴影,他甚至可以在播报新闻时,用残肢在镜头前晃来晃去,乐于向观众展示。沃林福德虽然两次失去左手,但是他却在爱情、亲情中找回了灵魂,爱情给与了他第四只手,最终他也收获了爱情。
一个人想走什么样的人生都是自己决定的,我们在什么现在的生活缺少的是什么?只有你等到失去的时候,发现永远逝去了,你才会不留遗憾的努力去生活。趁现在尚且失去不多的情况,把握人生吧。
分享读后感篇3
?手》是萧红1936年3月创作,主人公是农村娃去县城求学的王亚明,她的手是“蓝的,黑的,紫的”是冬天没手套冻肿,因为特殊的手在点名时被同学取笑,因为特殊的手在上英语课被老师点名批评,因为特殊的手而没有跑操机会。她父亲将肥大的手套给她,但是仍旧被同学嘲笑,带上手套遮住“特殊的手”也无法参加晨操。“特殊的手”背后特殊的农村背景让王亚明的求学之路异常艰辛。因为“特殊的手”让她格格不入,她内敛羞涩,分宿舍时候辗转几个宿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一起,再加上不知情下在同学煮饭的'锅里煮袜子,让王亚明求学之路举步维艰。不断“冲突”下,校长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说:“考也是考不上的。”如此轻巧冷不丁的一句话断送一个人的梦想,父亲寄予的希望瞬间破灭,可悲在于连考试的门票都没有。
作者讨厌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阶级禁锢,现在的时代相对而言是幸运的。高考公平和你可以很有能力也可以去展现你的能力,在相对公平的社会的大背景下,更深的体会是王亚明求学之路适应新环境整个事件,我能从她的言行举止看到些许影子-内敛羞涩与内心的自卑。
如果从王亚明与其他同学存在不同而言。
在王亚明身上发现最深的一点是贫穷下的自卑,看惯了别人脸色说话,以至于想过得潇洒一下都会有些不习惯。
分享读后感篇4
狼,这种动物,原来在我心里只是一种凶狠的野兽。“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这一些成语无一例外地在贬低狼。可当我读了《狼图腾》后,我对狼的看法就发生了改变。
狼,在额仑草原被奉若神明,被视为一个民族的图腾。当地的牧民要在死后进行“天葬”,即被狼吃掉。他们相信这种做法能使自己的灵魂升上腾格里(天)。一开始我感到十分吃惊,狼在我们民族不是狡猾、残忍的象征吗?怎么能成为一个民族的图腾呢?
当我读完后,这个谜团终于解开了。原来草原民族的这种做法不无道理。狼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反而,它是一种十分智慧的动物。它们会利用各种地形来进行打围,成功率很高。它们懂得食物不可一次性吃完,要留一些才能让明天也丰衣足食。它们会把食物储存在“雪湖”中,十分有远见。它们的毅力很好,有耐心,为了一顿饭常常会花上一两天来等待时机。千百万年,狼成为了草原霸主。它们这种强悍、智慧、勇敢的精神受到了草原人民的崇拜,成为了草原人民心中的图腾。
然而,书中以包顺贵为首的农耕民族的介入,打破了额仑草原千百万年的平衡。他们只看到草原狼猎食家禽,就肤浅地认为草原狼对人类只有害,没有益。于是,他们大肆地杀狼,用枪打,用车追,用火烧。一只只狼倒在了血泊中。老牧民感到痛心,但那些农耕人却引以为荣,变本加厉地捕杀狼,最后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令人惋惜!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其实是人类的老师,它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正如书中的陈阵就从自己饲养的小狼身上悟出了很多道理。这些精神力量是从书本上难以学来的,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才能学到它们。总的来说,《狼图腾》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分享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小说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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