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和维护,合同的拟定可以明确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建造类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建造类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紧急联系人: 手机联系电话:
帐户名称: 银行帐(卡)号:开户银行:
第一条 聘用内容
因甲方发展需要,需聘用条款(一)中所列高级人才(请在下面勾选相应人才类型),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高级人才类型
□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专业: ) □注册一级建筑师(专业:)□注册二级建筑师(专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注册一级结构师(专业: ) □注册二级结构师(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 ) □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 □助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 )
(二)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 年。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合同期间,乙方仅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证书和个人资料进行甲方企业的资质升级、年检。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和年检等相关手续。如乙方有需要,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在其《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二)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相关费用。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为学习。若必须乙方到场参加学习,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差旅及食宿费用。
(三)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在注册申请受理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的毕业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等原件。乙方的执业印章,甲方应在注册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归还乙方。
(四)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五)甲方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资料x露或转借于他人。
(六)由于乙方并未实际参与甲方日常工作,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 合同期间,按国家规定乙方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包含在聘用工资里。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办理注册师初始或变更注册之前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申报及高级人才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所需资料如下:
1、执业资格证书 2、职称证书 3、 身份证4、 毕业证5、 注册所需乙方提供的其他材料5、 转注册的需提供职业印章、ic卡及注册证书
(二) 甲方在办理注册或是资质申报过程中,甲方如需乙方配合到其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验证信息,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三)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检查,甲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报销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无偿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年检未通过、资质降级或资质吊销等情况,乙方应退还当年聘用工资。
(四) 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甲方完成注册后,乙方提供银行账号,并提醒甲方及时支付聘用工资。
第四条 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 5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聘用工资(税后)。在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中所列的相关注册材料后或乙方将注册信息从原聘用单位网上调入甲方高级人才注册管理系统后,甲方应支付预付聘用工资3000元(大写 叁仟元整 )给乙方。甲方在确认乙方证书注册成功后(以中国建设部网上或其它政府性信息公布媒介 公告日期建设部查询系统里查询到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应将第一年剩余的聘用工资即 20xx元(大写 贰仟 元整)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次年工资的支付时间同第一年尾款支付日。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转付。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注册不成功,乙方需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如因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甲方支付预付款。如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乙方应退还已收甲方支付全部预付款的50%(甲方均应提出真实有效文件予以证实)。
第五条 证书的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建造师执业证书、《 建造师 注册证书》由甲方管理,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建造师执业印章及ic卡由乙方亲自保管。
第六条 解聘
(一)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更合同,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甲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相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相关证件,不得无故刁难。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2)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虚假证x; (2)乙方原因注册不成功; (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按建设部门要求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册,甲方应先将上述手续完善,并向乙方赔偿无法转注册时间段内的报酬,直至乙方能转注册为止。
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印章等相关材料丢失,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注册证和印章的丢失或损毁,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如耽误乙方正常注册,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
(2)毕业证(原件)因甲方原因丢失或损毁,甲方负责为乙方补办,并补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如无法补办,甲方赔偿乙方壹万元人民币。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丢失或损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关系,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 壹万 元整。
(5)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关系,甲方应赔付乙方违约金 壹万 元整。
另外,甲方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乙方资料x露或转借于他人,甲方应赔付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条款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 聘用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续签合同,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聘用期满,甲方付清乙方聘用工资、并将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建造类合同篇2
第一条 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 长:___________ 总 吨 位: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 主 机:__________
型 宽: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续 航 力: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 定 员:__________
上述主要规格的详细说明及定义、检验方法和计算均附列说明书中。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为入级并符合上述规范和达到要求条件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法律在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铺龙骨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3)第三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下水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建造类合同篇3
1环境保护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xx)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据国家、地区,特别是香港特区环境管理要求和特点,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须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列出专章,详细提出了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明确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环境保护资金,使该工程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在建造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及措施,并通过资金监管,充分达到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
建造类合同篇4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约立方米,以正式现场收方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桩基工程、基础地梁、承台 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不包含土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等规定要求为依据。如甲方另有增加工程,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甲方提供乙方能顺利施工的条件。
三、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含所有检测费用承包给乙方施工。
四、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否则将按第十二条第2款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以下工期为有效工期)
(一)、工程施工阶段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预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顺延条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并经甲方项目 部签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其余任何理由均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
1、按合同约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长工期。
4、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
(三)如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及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甲方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非甲方地质原因(软弱地层或破碎带)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整改、加固等技术补救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职能部门协调及设计增加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由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甲方代表、监理签字认可后,才准使用。
4、该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品牌由甲方指定(合同已明确主材品牌)。
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在工程结算完成以前必须递交合格的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公司,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应送甲方、监理公司和相关部门备案,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待处理方案确定后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本工程除按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下相关部门监督外,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建设单位审核,均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量收方时,必须由建设方及监理方三人以上在场时方可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9、开工前乙方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甲方聘任,下同),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发出《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10、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桩头进入持力层,达到设计要求,必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每桩均应办理签证手续,并做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
六、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省市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要有严格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值班,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工程安全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给甲方,并积极主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甲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因文明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
2、桩基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移走所有设备及周转材料。
七、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桩基础按(r+a)×Π×l+扩底体积施工图桩径尺寸加护壁尺寸加扩底尺寸,乘以实际收方长度计算体积,实桩单价按95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空桩单价按28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
2、桩基承台、独立承台及地梁按实际地面面积 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3、以上单价不含水电费,不含税金。劳保基金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甲方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乙方完成所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的50%工程量,甲方返还50%工程保证金给乙方,乙方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全部工程保证金给乙方。
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完成桩基工程量的50% ,经甲方审核后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款。在完成桩基工程量的100%后。
2、经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付桩基工程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5%质保金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3、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延期递交结算书而导致甲方无法审核,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结算结果,若因甲方延期审核结算书而导致乙方无法结算,视为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
4、如甲方付款延迟,则按应付款的 %乘以天数计算滞纳金。
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供应:
1、钢材采用链钢、湘钢、韶钢三大品牌。
2、水泥采用世达、金雷、海螺三大品牌。
3、钢材、水泥使用的品牌、型号、规格需经甲方认可才能使用。
4、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实验,并出具相关的合 格检测报告和依据;
十一、桩基工程验收及签证:
1、除一般技术性隐蔽签证以外,所有涉及到有关经济签证资料(包括隐蔽工 程验收资料,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签证等)乙方上报给甲方,签证程序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并提交 相应的自检材料。甲方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十二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其返工损失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十二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隐蔽。
3、工程初验收:工程初验收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收工。
建造类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甲方愿将座落在蔚汾镇新建路枣峁梁段8号,第一层门面西方,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承包期限为贰年,从20xx年3月20日起到20xx年3月20止。
三、承包费每年陆仟元整,在签订合同书时一次全部交清。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设施,合同期满乙方不能私自撤除原有装修材料。已损坏的设备如:玻璃、电表、线路、地砖、墙面、门窗、卷闸等乙方及时负责修延复。
五、承包期间的工商、税务、土地地有偿费、水、暖、电费、房屋租凭税、防疫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在承包期间,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只能做合法的正当生意民,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如要私下偷干,一切后果自负。
八、甲方不得随意干扰影响乙方一切正常业务活动,但有权过问或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
九、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他方转租房屋,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或变更房价,在同等租价下优先考虑乙方继续承包。到时甲乙
双方另行协商事项。
十、如承包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迟时间,应及时清理物品归还房屋,贴在门窗上的字,乙方走时请自觉清除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3月20日
建造类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住址: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甲方需聘用。乙方持有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聘用乙方为,乙方亦愿接受甲方的聘用,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聘用期从注册成功之日起计,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仅为甲方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二、乙方工资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每年工资总额为税后:人民币 元整/年(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 证为 元,证为 元);在本协议签订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两证齐全,注册成功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尾款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具体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职责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
(1)执业资格证原件、资格证;(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扫描件);(3)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提供扫描件);(4)一寸彩色相片八张(或证件照电子档)等相关资料,以及注册需要的其他资料;(5)乙方仅在甲方注册或报审、年检、检查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6)注册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聘用期间,乙方有义务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配合考安全员b证,继续教育学习及安全员报名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年必需的继续教育和注册地业务培训报名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均由甲方承担(食宿费标准以培训当地基本消费为基准)。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按当地公司同等工龄资历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社保标准为乙方缴纳。
3、注册手续及申报资质完成后,乙方的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保管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终止后,甲方无条件将保留资料交还给乙方),大学毕业证书等其它证书原件由甲方在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后当日返还给乙方,甲方可留彩色扫描件使用。若甲方在以后资质审查需要原件核对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承担乙方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4、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用于甲方资质申报、年检、主管部门检查,若需参加投标龙岩市区范围内每次200元,参与县市投标补贴车旅费、吃、住等计500元。
5、在甲方办理资质增项、升级或年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需要时,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等的复印件或原件(视甲方需求),如需乙方到场办理,则由甲方负担乙方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6、甲方在注册当天为乙方出具协议期满时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转注册的时候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好转出手续。
7、甲方承担注册手续过程中的基本费用(包括报名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如需乙方配合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乙方可亲自送去办事现场,也可以以邮寄方式寄送到甲方现场,办完事当天取回。甲方须提前一周时间通知乙方。
8、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2、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甲方支付乙方的预付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证书等资料。
3、对于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费用(包括预订金、交通费、食宿费等),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4、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变更注册或注销,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要提前终止协议,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退还甲方协议期内剩余时间的相应工资。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退还所有已收到的费用(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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