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让我们在文字与现实中找到心灵的共鸣与连接,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培养更为敏锐的感知能力,关注生活中的细节,以下是吾爱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秋的文章读后感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秋的文章读后感篇1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
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
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秋的文章读后感篇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秋的文章读后感篇3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书的作者叫林海音。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打入“冷宫”。《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秋的文章读后感篇4
混出个样子来看看,告诉别人我不弱!——题记
想要成蝶的蛹就要破茧,想要重生的凤凰就要蘖磐,就要坚强,即使你还悲伤,那也不要去乞求怜悯,嗟来的是廉价的,赶上的是便宜的,做你自己吧,只有自己才拥有你全部的风格,谁也模仿不了,没有盗版,给自己个地盘去拓展一片疆土去开发,一个天空去飞翔,是马就去驰骋草原,是鹰就去翱翔天宇,是人的就好好做自己,生活所迫又怎样,不敢死的.就给你爸妈好好活着,你没资本死了还让他们伤心,你没资格去死,环境不好又怎样,你自己去闯,闯不出个人样就别装!
困难大又怎样!需要你自己去拼!拼不出来就找个地盘老实呆着!
这社会谁会可怜你啊!谁不是从挨打过来的,谁不是从孙子混过来的吖。
不能主宰别人就管好你自己,给自己个机会去重生吧,被逼出来的你才是蜕变的英雄,把握好这个机会,朋友在等一个全新的你,听见了吗,你身边是一片惊讶,一片羡慕。
无聊时看看书吧,孤独时找个最好的朋友聊聊吧,多疼疼自己吧,健康是一切的本钱。
人总是好奇怪得不到的偏偏想要拥有,该放的放,不值得珍惜的不要太在意,人总是被逼出来的,逼自己放下将来不会后悔,不是高山,不是江海,是一颗石头,是一棵草。
秋的文章读后感篇5
一个晴朗天气,我一个人坐在房里,静静地看《老人与海》。
这篇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优秀作品讲述了一个悲惨而动人的故事:一个年老的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来好不容易捕到了一条马林鱼。返航途中又遇鲨鱼袭击。渔夫一路上与鲨鱼搏斗了三天三夜,结果马林鱼还是被吃得只剩下骨架。
当我第一次读这篇小说时,心中就在说:好坚强的老人呀,好有骨气的老人呀老人在海中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我跟你奉陪到死”他说。读到这,我深切的感到渔夫誓死奉陪的精神。渔夫准备杀死大马林鱼时试了一次又一次,但每一次都不成功,渔夫还是一次次去试,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渔夫那永不言败的精神又一次在我脑海中浮现。等到鲨鱼一再来袭。他用尽自己的一切力量来反南。鱼杈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奖把上乱扎。小刀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用舵把来打。在工具一次次毁坏时,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读完这篇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马林鱼虽被吃掉了,老渔夫是什么也没得到,然而在精神上他却取得了永恒的胜利。
我敬佩老人,敬佩他永不言败毫不气馁的硬汉精神!敬佩他勇敢无比的意志,也永远记住老人那句话并作为自己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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