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第七读后感参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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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智慧的一种尊敬和感激的体现,通过撰写读后感是表达我们对书籍内容的感激和敬意,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述而第七读后感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述而第七读后感参考7篇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1

假期里,我看了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一枪没有打中野猪的要害,受伤的野猪朝着召盘巴扑了过来,他的猎狗赤利没有过来相救,不过幸好野猪没有伤到老人。因为赤利没有过来相救,召盘巴回到家,准备杀死赤利,可它哪里知道,在老人与野猪搏斗的时候,赤利在与一条蛇在厮杀。召盘巴的孙子可怜赤利,偷偷地放了冲击力,赤利到了森林中做了豺主。又过了半年,一群狼袭击召盘巴,赤利赶了过来,用生命救了召盘巴,他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读了本文,我感受到了赤利的忠诚,召盘巴冤枉了它,它并没有记仇,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救护着主人。虽然召盘巴要将它杀死,到了森林中它却依然没有忘记昔日的主人,尽管它背负着冤屈,尽管它面对着力量的悬殊,却还是舍命相救。要知道,它只是一只狗,要打败一群豺狼是多么的不易。为曾经想要杀死自己的主人拼上自己的性命,哪怕自己曾经背负冤屈,这样的狗世上能有几条?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的忠诚,它的勇敢,一直为大家津津乐道,只是我们人类自己呢?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这是一个动物小说,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还让我对一些凶猛动物有了新的看法。里面的《暮色》是我印相里最深的一篇文章了。

这则故事主要讲述了一群埃蒂斯红豺在暴风雨中忍受了七八天的饥饿,才找到了一窝藏身洞穴的野猪,获得延续生命的机会。而豺王索坨却面临着艰难的选择:千辛万苦哺育自己的豺娘霞吐必须充当苦豺!它是选择亲情还是公道?他最后选择以死来报答豺娘的养育之恩。而豺娘也同样面临选择:她心中的母爱使得她挺身赴难,做出了死的选择。

故事,让我深深感受到豺王和豺娘之间的真挚感情!豺娘为了不看到儿子因她而丧身,毫不犹豫地跳到了母野猪面前,与母野猪展开了生死搏斗。这正是浓浓亲情的体现! 当有一年闹饥荒,别的幼豺都饿死了,母亲为了豺王能生存下来就咬自己的皮肉和鲜血给自己的孩子吃;当天冷下雨,母亲就把它揽进胸腹底下,用自己的身体做它挡风的墙、遮雨的伞;为了让孩子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母亲在豺群获得食物后,会抢夺营养丰富的肠肠肚肚来喂养他;在最后的生死关头,母亲为了儿子的生命,勇敢地冲进野猪窝与母猪搏斗……你看豺娘的母爱惊天动地,自始自终,至死不渝,多么伟大啊!这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们人世间也有伟大而永恒的母爱。我也有一个疼爱我的好妈妈,当我还是幼儿的时候,妈妈每天都细心照料我,我饿了就喂我吃饭,我冷了就给我加衣,我热了就给我扇风,我生病了,妈妈日夜守护在我的身边,弄有营养的东西给我吃;当我长大成为儿童上学时,母亲每天接送我,晚上看到我在认真学习,就会送来一盘水果。当我有不会做的题,母亲就会来耐心地教我。考试前夕,母亲为我加油鼓劲。放假时,母亲带我去各种大好河山游玩,让我开眼界、增长见识。

难忘《暮色》,难忘”苦豺“豺娘,更难忘天底下所有的父母对儿女那永恒的爱!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3

?第七条猎狗》这书很好看,主要讲了作者自己进入狼、狗、豺的生活,并且与它们亲密接触。表达了作者热爱并赞美动物的感情。“狼”的篇章中,狼狈最有代表性。“狗”的篇章中第七条猎狗最有代表性。

狼和狈都是很勇猛的动物。狈的头脑特别发达,狡猾聪明,但体力很弱。估计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二狼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健壮。所以狈趴在狼身上一起行动,狈出谋划策,它们共同实施。这就叫做狼狈为奸。

“第七条猎狗”中,老猎人召盘巴是本书中最不幸的人,精心饲养了六条猎狗,竟然没有中意的猎狗,它们各有各的缺点。就在召盘巴过生日时,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的后代。召盘巴给它起名“赤利”。赤利不愧是军犬的后代,长得又高又大,是条好猎狗。召盘巴非常喜爱,和自己的孙子一样爱。赤利和召盘巴形影不离。赤利帮他打猎,帮他看守牛群。赤利这样敬忠职守还是被召盘巴误会了。一次猎人在打野猪时踩碎了蛇蛋,眼镜蛇要攻击老猎人,吃力岂肯善罢甘休,冲上去咬住蛇的头。召盘巴叫赤利时,它没能立刻冲上去。老猎人不知情,以为赤利背叛了自己,非常伤心,恨得要吃赤利的肉。好在老猎人的孙子救了赤利,从此成了流浪狗。在召盘巴放牛时被一群豺围攻,召盘巴射光所有的箭,生命危在旦夕。危机之时,赤利奋不顾身,英勇地咬死了豺,自己也受了重伤。召盘巴知道自己冤枉了赤利,追悔莫及。

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书,很刺激,仿佛身临其境。通过此书我了解了许多动物,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捕猎方式,自己的特点。懂得了再凶猛的动物也有善良、可爱、同情的一面。作者把每种动物的性格,习性描写得非常细腻,值得我们学习!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沈石溪写的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第七条猎狗》,所以我要写《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赤利的狗和一个老猎人。里面的老猎人曾经养过六只狗,第一只腿太短;第二只五岁就像一头猪;第三只笨头笨脑的;第四只是母的,被一只公狗给拐走了;第五只满身疥疮;第六只踩到了猎人的陷阱。直到她生日的时候,又得到了一只狗,取名叫赤利,这只狗本来深受老猎人的喜爱,但是再一次打猎中,赤利为了消灭身后的水蛇,让主人独自狩猎野猪,回到家后,不知情的老猎人把赤利拴在槟榔树下,拿起棍子,往赤利身上打去,这时,老猎人的孙子跑了出来再爷爷不注意的时候,解开了绳子,放走了赤利,过了几年后,赤利在大黑山遇见了老猎人,看见他被一群野豺狗围住,赤利就冲了上去,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老猎人与他孙子。

读完后,我觉得赤利不计前嫌,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从中我也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不要随便下定论;二是要不记前嫌,和平相处;三是要乐于帮助他人。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第七条猎狗》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老猎人召盘巴,打猎40年却没有条合意的猎狗。直到有了第七条猎狗,老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

一次,老人狩猎野猪时,一条毒蛇要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老人。老人很生气,要杀赤利,但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逃走的赤利靠猎捕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成为豺狗群的首领。

半年后,豺狗群袭击了老猎人。赤利及时赶来,它与豺狗群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命保住了老人的命。

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它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毒蛇拼死搏斗。虽然召盘巴冤枉了它,觉得它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但是赤利只觉得委屈,并没有怨恨老人。反而在半年后,它牺牲了自己,再次救了老人的命。

不光是赤利,所有的狗狗对主人都很忠诚。我看过这样的一部电影,名字叫《忠犬八公》。

里面讲了一个教授,每天都要坐火车去工作,在这一天,他从火车站捡回来一只叫八公的小狗。慢慢地八公长大了,每天都坐在火车站前的花坛上接教授。一天,教授在上课的时候,突然心脏病突发,死了。八公仍然在火车站等教授。后来,教授的家人搬家了,可是八公不肯走,还在那里等着教授。八公等啊等,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终于,在冬天一个下雪的夜晚,八公梦见教授回来了。八公永远闭上了眼睛,幸福地死掉了。在它生前的最后一秒,它满足的笑了。

像赤利,八公这样的狗狗有很多很多。我只想说一句话:“爱护狗狗吧,因为在它们心中最爱的,永远是我们!”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6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读后感《《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述而第七读后感篇7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

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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