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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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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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通过写心得体会,我能够更好地反思自己的表现和成长过程,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6篇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1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以上的这的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2

2021年6月1日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本法历经三次审议,于2020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一、立法背景

我国目前涉及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主要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的未成年人。

二、立法亮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刑法也逐渐调整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由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特点。

二是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新的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形,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这标志着收容教养制度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三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三、立法意义

“只是个孩子”显然无法当作他们逃避法律和社会规则约束的借口。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新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填补了“一放了之”与“一罚了之”之间的空白地带,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是对当前民意和舆论的积极回应,更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3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能力、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民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付犯罪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加社会责任感。

保护未成年,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的原则。坚持教育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种。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要自觉守法。依法维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的发展。

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是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危机守法和防止违法犯罪的意识。

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和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除了受家庭、学校、社会等主观原因来说。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单薄,子宫里查,认知能力、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交友观等。所以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主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4

日前,xx县关工委在对法制教育相关数据统计中发现:从20xx年起,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20xx年、20xx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9.25%和3.07%。

经分析,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离不开以下几点:

日常运作规范化。

主要表现为:有制度管事,有机构领事,有队伍干事。20xx年12月份,县普法办出台《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运作。同时成立了县普法办、县综治办、团县委、县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还组建了一个讲师团和两支队伍,即由律师、青少年工作专家组成县青少年法律咨询与法制教育讲师团;由1000人组成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队伍,其中全县65家中小学校配备了由公、检、法、司等部门骨干担任的法制副校长;由25名法律工作者组成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今年上半年开展法律进学校102次,组织法律竞赛、演讲130次,在校和校外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比例分别为100%和35%。

法制教育实践化。

重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建了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等6个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县司法局基层科还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着眼于建设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跃龙街道怡惠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法律教育基地,注重推动青少年法律教育深入基层、深入居民住宅区,使青少年在其所生活的社区就能受到法制教育。同时,重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通过体验案件办理过程,让青少年实实在在接触法律、体验到法律的作用与威严。20xx年12月—20xx年8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7起,有力地维护了青少年权益。

工作经验典型化。

重视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并加以推广,起到以点带面、以先进促一般的作用。近年来,重点推介了三个经验:一是具有首创意义的“xx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以学校作为阵地,以班主任和学校政教老师作为负责人,对在校学生中个别行为失范的同学,争取“事前预警、提前介入”的教育方式,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前瞻性。二是茶院经验。锁定三类人员准确定位预防对象,成立志愿者队伍,因人而异分类施教:重点对象“盯”着管;一般对象“带”着管;外出对象“跟”着管;贫困对象“扶”着管,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柔石中学工作模式。抓好班级、年级段、政教处和学校四级管理,构建四道防线,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行为。这些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推介,并经浙江法制报、宁波日报等刊物多次宣传。

教育手段多样化。

一方面以正常教育为主渠道,98所学校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占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96.1%。每年在校生接受法制教育不少于10课时,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人手一本《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中小学教师每人一本《中小学生自我保护100问》,并按年级确定普法重点。另一方面,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学生模拟法庭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并利用校园网、校电视台广播等,向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团县委开通了“96015461”阳光青少年心理,开展“与法相伴· 呵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还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制影片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集中播放《法官妈妈》、《为了明天》等优秀法制影片。县教育局开展“我的预警故事”优秀个案案例评选、“法在我心中”法律知识竞赛、预警机制工作论坛等多场活动,这些活动大大提高了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

教育机制网络化。

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构建三者联动的教育网络,强化三道防线,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个系统工程。建立了由普法办、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法院、公安局、关工委、团、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掌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情况的新趋势、新动向,制定相应对策。采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公安部门联合工商、文广、交通等部门每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县102所中小学、161所幼儿园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得到彻底清理。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团委、总务处等科室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还成立法制学校,并推广和完善了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同时,借助青少年的参与,加大对家庭的引导力度,通过知识竞赛、演讲竞赛、观看电影等活动,调动家庭成员的学法热情。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通过各类教育活动,全县逐步完善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使青少年自强、自尊、自律,养成向善、向美的良好品格,有力地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20xx年起,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20xx年、20xx年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9.25%和3.07%。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5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练发愣大发的练发愣大发。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青少年犯罪的心得体会篇6

20xx年,共青团洪洞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我县现有青少年1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4%,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洪洞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团县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县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县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xx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咨询服务xx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 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等学校都成立了自己各具特色的法律学校,他们分别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法律者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团队组织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和法制副校长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学校团队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配备法制副校长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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